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为加快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助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我部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现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统筹谋划,科学部署,规范有序开展工作,不断提升培养评价质量。加强政策保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办法,兑现相关政策待遇。加强培训和评价全过程监督检查,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的管理体系。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强化引领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联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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