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行媒体通气会,介绍《海南省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有关情况。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发挥培训补贴资金效益,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于日前联合印发了《海南省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4年8月2日起施行。
通气会上,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微介绍,此次发布施行的《办法》立足当前我省职业技能培训实际,以引导开展高质量培训、推动解决海南省就业结构性矛盾为出发点,聚焦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突出发挥各级人社部门在培训过程组织实施、监管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同时,聚焦加强培训机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办学行为,加强过程管理;在培训监管上积极推动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加强与各部门协调联动,确保培训质效。
根据通气会上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海南省共有314家机构可承担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其中普通高校和职业(技工)院校24家、民办非企业培训机构231家、企业性质培训机构59家。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将根据《办法》的要求,定期统一发布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工种和评价机构目录等信息,对培训和评价机构进行及时动态管理。
同时,《办法》规定要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充分发挥教学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南省内人社部门鼓励普通高校特别是技工院校加大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培训层次,拓展工种范围。各市县人社部门也要大力支持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构建适应高质量就业的培训工作机制。
此外,针对《办法》中要求的每年要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办学质量评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针对民办机构的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依法办学情况、师资、设施设备、场地等必备条件指标,以及机构建设、培训规范、培训规模和质量、内部管理等规范性和质量性指标。近两年,海南省按照要求每年开展评估并向社会公告,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同时也发现辖区和非辖区信息不对称、评估工作周期过长等问题,这些问题在此次印发的《办法》中得到了解决。下一步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将与各市县一起认真抓好落实。
接下来,海南省人社部门将从三个方面抓好《办法》的实施,加大《办法》内容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市县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带动作用,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并以《办法》为契机,加强技能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