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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请注意!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首次实行电子化考试

日期:2024-09-25

来源:中国人事考试网

阅览量:390

编辑:kpy06

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开始报名,此次考试与以往最大的不同是实行电子化考试,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机考”。现将重要事项告知如下:

一、答题方式

(一)本次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机考),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

(二)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三)应试人员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四)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五)其他须知事项,以准考证载明为准。

二、学历(学位)证书的要求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按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规定,中专学历的应试人员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不得报考。

三、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

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后全职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工作时间的总和。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应试人员可先行报名,务必在现场核查时间范围内到报名核查点现场签署学历承诺书,并于打印准考证之前补充相应材料接受审核。

以此方式报考的应试人员,现场签署承诺书时需提供第一学历证书,否则不予审核。

四、时间安排及考场设置

报名时间:6月24日9:00—7月4日16:00

现场核查时间:7月1日—7月5日9:00—11:30 13:30—16:00;

缴费时间:7月6日9:00—7月12日16:00。

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15日9:00—10月20日18:00

考试时间:10月19日,10月20日

考场设置:全省16市设置考区(考试地点), 以上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时间以各省人事考务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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