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和掌握习近平经济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是否理解和掌握风险与风险管理、保险、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保险市场与监管、社会保险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等,以及是否具有从事保险专业实务工作的初步能力。
考试内容与要求
1.风险与风险管理。理解风险与风险管理,掌握风险管理基本原理,进行风险分析。
2.保险概述。诠释保险的概念和基本原理,理解保险的起源与发展,说明保险的职能和作用,辨识保险的种类,了解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差异,区分保险与储蓄、救济、赌博、彩票等经济活动,分析保险市场的供给及需求的决定因素,掌握保险市场运行的一般规律。
3.保险的基本原则。运用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损失补偿原则与其派生原则、近因原则,处理保险实务问题,解决保险合同争议。
4.保险合同。理解保险合同的种类和特征,分析保险合同主体资格及其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掌握订立保险合同的原则和程序,理解保险合同的内容和形式,掌握如何正确履行保险合同,了解保险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的法律规定和条件,正确处理保险合同问题。
5.财产保险(一)。理解火灾保险的基本理论和渊源,理解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商业保险和“交强险”的要点、内容、一般要求和主要条款约定,应用条款约定处理家庭财产、企业财产保险和机动车保险的业务问题。
6.财产保险(二)。理解农业保险的概念与种类、农业保险的作用,掌握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的业务要点、一般要求、主要条款约定,能够应用条款约定处理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业务问题。
7.人身保险。理解人身保险的一般理论,掌握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的主要特征,理解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商业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和区别,掌握人身保险的分类,理解人身保险常用条款,理解传统型和创新型人寿保险的分类和条款内容,理解意外伤害保险的构成要件和条款内容,了解健康保险的特征、种类与承保责任,把握业务推展要点,解决人身保险领域的实际业务问题。
8.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理解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和特殊原则,理解保险营销、保险承保和保险理赔,说明再保险和保险投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辨析保险经营流程,理解再保险的特征和安排方式,分析保险可运用资金的来源,理解保险投资的监管要求。
9.保险市场与监管。理解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管的基本要件,分析保险市场的内涵和外延,理解保险市场的结构,辨析保险市场的构成要素,说明保险中介的作用,分析保险市场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理解现代保险监管的内涵、目标和方法,理解国际保险监管体系和准则,诠释保险监管“三支柱”的要求,理解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及“偿二代”的基本要求。
10.社会保险。理解社会保障体系,分析社会保险的内涵和外延,辨析社会保险费特点,说明社会保险费分担方式、影响因素和确定方式,理解我国社会保险五大险种的内容、范围和待遇。